三江侗族自治县出台侗族百家宴保护地方性法规

三江侗族自治县出台侗族百家宴保护地方性法规

规范旅游经营者义务  保障百家宴食品安全

  三江侗族百家宴是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保护和传承侗族百家宴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江侗族自治县出台侗族百家宴保护地方性法规。

  7月24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批准三江侗族自治县十六届大会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三江侗族自治县侗族百家宴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条例》明确,侗族百家宴俗称“合拢饭”“长桌宴”,是指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侗族居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对外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保留、传承至今的,以特定规程和技艺,融合侗族音乐、舞蹈、服饰、饮食、社会伦理、民族信仰、建筑艺术于一体的,集体庆祝重大节庆或者接待宾客的民族传统礼仪活动。

  《条例》明确,侗族百家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包括:侗族百家宴传承人及其所掌握的菜品制作技艺;侗族传统餐饮具制作技艺及使用习俗;侗族服饰展示;侗族音乐、乐舞展演;讲款传统习俗;其他侗族百家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

  为保障侗族百家宴“舌尖上”的安全,《条例》规定,侗族百家宴举办者对侗族百家宴的食品安全负责。侗族百家宴举办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侗族百家宴菜点提供者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制作侗族百家宴菜点,菜点供应的原料、辅料、调料以及菜点制作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侗族百家宴菜点提供者对其烹饪的菜点应当留样备份,并保存到就餐结束48小时后再自行处理。凡违反规定,侗族百家宴菜点提供者对其烹饪的菜点没有留样备份或者留样备份但未保存到就餐结束48小时后即自行处置的,举办者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举办者不得再接受其提供的菜点。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侗族百家宴的现场检查,必要时对侗族百家宴菜点、菜点供应原料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发现可疑菜品,应当责令停止上餐桌,举办者应当配合。

  《条例》明确规定,侗族百家宴就餐人员集体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的,举办者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将患者送往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条例》规定,以旅游服务为目的举办侗族百家宴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建立并执行侗族百家宴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建立侗族百家宴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示侗族百家宴游览区域,设有独立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毒设施、应急照明和卫生设备,设置有明显图形和引导标志,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应当符合相应国家、行业标准;对侗族百家宴服务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其所提供的餐饮具、食品和服务进行检验、监测和评估;在显著位置对最大游客承载量进行公告,售票接待游客数量不得超过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最大游客承载量;向游客敬酒,应当尊重游客意愿,不得强求;被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作出高风险安全警示的,应当停止接待游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黄世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