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乡镇书记实施诈骗——涉案金额82.3万元,6人获罪

  张某思、张某伟、张某、张某东、张某秋、张某远冒充乡镇书记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82.3万元。日前,宾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思、张某伟、张某、张某东、张某秋,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张某远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20年9月3日,张某思、张某伟、张某、张某东、张某秋、张某远伙同张某金(在逃)冒充泮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仙居县田市镇的书记,以不方便转账给朋友需要泮某帮忙为由,骗取泮某143000元。

  2020年9月9日,张某思等5人冒充徐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缙云县东方镇的书记,以同样的方法骗取徐某150000元。

  2020年9月14日,张某思等5人以同样方式,分别骗取项某20万元、王某21万元、霍某12万元。

  宾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思、张某伟、张某、张某东、张某秋、张某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冒充乡镇书记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分别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和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对他们作出相应的刑罚判决。

  宣判后,张某思等6人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近期,在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冒充乡镇书记诈骗案。诈骗分子常常利用被害人碍于情面、难以拒绝的心理,营造出急切紧迫的氛围实施诈骗,防范松懈的被害人很容易上当受骗。凡是收到自称是领导添加微信的信息时,务必核实其真实身份,在未确认真伪的情况下,应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甘园 周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