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社推出企业复产复工的服务保障措施

  2月23日,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广西企业复产复工的12条人社服务保障政策措施。

  就业创业方面:(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对象为: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补贴标准:2000元/人。(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可返还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三)农民工就业困难补贴。补贴对象:对在我区感染新冠肺炎隔离治疗的农民工,且户籍地在广西或现在广西工作。补贴标准为每月发放1000 元的就业困难补贴。(四)农民工防疫补贴,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民工。采购发放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或发放农民工防疫补贴,一般不超过100元/人。(五)农民工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广西籍农民工新创办的市场主体(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一次性补贴10000元/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贴3000元/户。(六)创业园房租补贴。(七)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达产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社会保险方面。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0年2月起,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罗妮)